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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3平台2023-01-31 16:05

比84消毒液贵四倍 易分解的次氯酸值吗?******

  “新年好!给你寄了N95口罩、抗原和连花清瘟,以作备用。愿冬天尽快过去,春天早日到来!”刚刚过去的元旦,不少市民纷纷晒出自己今年收到的“新年礼物”。记者注意到,当前口罩、抗原等防疫物资以及感冒药,正成为节日送礼的佳品。

  连日来,记者走访市场发现,随着防疫物资产能的逐步提升,目前抗原、N95口罩等产品供货逐渐充足;许多中间商甚至开始在社交平台低价甩卖此前囤多的抗原产品;作为家用消毒的次氯酸消毒液也“火”出了圈,但其价格却高出普通84消毒液几倍。

  口罩、抗原、药品、血氧仪成热销年货年礼

  “适逢年底需要拜访公司的大客户,考虑到现在送健康是最好的礼物,因此最近我们紧急采购了一批N95口罩、抗原以及藿香正气水、布洛芬和连花清瘟胶囊等药品”,有金融机构销售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他们为客户准备的年底礼物同往年不同,变成了药和防疫用品,“收到货的客户都感慨,现在这些才是硬通货”。

  当前,随着越来越多市民关注到“沉默型缺氧”的问题,除了药品和口罩,血氧仪、呼吸机等医疗器械也成为“香饽饽”。

  近日,在广州上班的白领朱女士就在准备寄回家的年货中添了两份血氧仪,“听说了一些病例是因为就诊不及时错过最佳治疗时间,所以我还是给家里的老人家买了血氧仪”。据朱女士介绍,她购买血氧仪的过程并不顺利,“上周我在很多电商平台上搜索,基本上销量排名比较好的血氧仪都开启了预售模式,或者显示缺货”,最后她在一家销量排名前十的线上门店咨询客服,了解到可以48小时内发货就购买了。“但下单后两三天都没有发货,而且我去问客服,对方也没有回复,所以我就退货了。”

  记者了解到,最后朱女士在朋友介绍的医疗器械供应商下单了两个血氧仪,“因为对方说两个起发,我就多买了一个送亲戚”,而该供应商也表示当前血氧仪产品很紧俏,“手上只有大概500台现货,而且大部分都被医院采购了”。

  抗原试剂已有50款产品获国家药监局批准

  “目前店内抗原、血氧仪都充足。”近日,记者走访多家线下药店发现,与此前缺货的状态不同,店内包括抗原、N95口罩、血氧仪等在内的防疫物资供应量增大,有的药店甚至将N95口罩、抗原检测试剂摆在门口或柜台显眼处,并打出甩卖价格。

  记者在金沙洲某社区药店看到,一款奥德中科的抗原试剂检测盒打出的售价为147.5元/25人份,另一款乐普诊断的抗原试剂检测盒售价59元/10人份,两款产品折合1人份价格都降低至5.9元。另一家药店柜台前堆了许多抗原检测试剂产品,单个抗原售价7元;旁边的N95口罩5元/个,店员表示,买两盒单价可以低至4元/个。

  “血氧仪到货了,有需要的快来购买”。值得注意的是,上周遭到疯抢一度处于“缺货”状态的血氧仪在线下同样也有了现货。记者走访时注意到,指夹式脉搏血氧仪不同药店到货品牌不一,价格在199元、215元左右。

  “出25支抗原,4元/支,邮费自理,定位广州”“北京热景生物工厂直供抗原,单支单盒,现货,支持视频验货……京津冀可直接拉上门,单价7元,量大从优”……记者注意到,当前线上平台的转让、收购情况更加活跃。

  浏览微博“抗原超话”发现,当前不少中间商开始转让手中囤积的抗原、温度计等产品;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不少前来收购抗原的人。某位来自福建的网友发博称:“在线收抗原,一个七八元都能接受,离我比较近的,马上能发货最好!”下方评论有不少来自深圳、山东、广州、温州以及福建的网友留言表示自己有货,可发顺丰。

  抗原检测试剂产品的审批速度也在加快。记者从国家药监局官网了解到,2022年12月30日,经国家药监局审查,批准了安徽深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截至目前,国家药监局已批准50个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

  记者留意到,抗原检测概念板块在半个月前开始“降温”,股价出现连续下跌。东方财富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2月30日,A股抗原检测板块下跌0.97%,有40只个股出现下跌,距离此前2022年12月12日高点,板块整体下跌近20%。

  次氯酸消毒液火了?

  宣称是一种新型消毒水 杀菌广灭杀率高

  与此同时,记者注意到,一款号称“可杀新冠”“瞄准有害病菌,有效杀菌率≥99.99%”的次氯酸消毒液正在线上热销。该产品宣称,次氯酸分子水溶液,是一种新型消毒水,其特点是杀菌广,灭杀率高,具有“安全无毒”“无残留”的特点,安全性高环保性好。

  记者在某电商平台搜索发现,该产品主要成分为次氯酸(Hclo),含氯浓度在80-120mg/L,无气味,可用于肌肤、环境、宠物快速消毒。

  和84消毒液、酒精相比,次氯酸消毒液有什么区别?“区别于传统消毒液原理,能够在30秒内消灭99.99%以上的细菌、病毒、致病微生物。”该店铺客服告诉记者,84消毒的主要成分是次氯酸钠,有刺激性气味且味道持久;次氯酸消毒的主要成分是次氯酸,安全无毒,作用后还原成水,不会残留。

  记者走访多家药店和超市,并未看到有销售次氯酸消毒液产品。某超市一款600g的84消毒液售价为6.9元,“这款84消毒液现在有优惠,比平时便宜了2元。”超市服务员表示。

  从零售价格来看,次氯酸消毒液与84消毒液单价最多相差近4倍。例如,某品牌一款2L的次氯酸消毒液售价78.8元,券后价72.8元,折合36.4元/L;另一品牌次氯酸消毒液2.5L售价49.8元,折合约20元/L。而一款5L的84消毒液售价59元,券后仅49元,折合9.8元/L。

  据了解,次氯酸消毒液主要成分是次氯酸,其本身具有弱酸性、强氧化性、不稳定性,为无色有氯味的液体。次氯酸只能以溶于水的稀溶液形式存在,在光照条件下易发生分解。因次氯酸的不稳定性,其运输、储存较为困难,作用时间也较短。

  而84消毒液的主要成分是次氯酸钠,溶液呈碱性,pH通常大于10,有效氯含量通常5%左右,有腐蚀性、刺激性和漂白性,不能直接使用,需要兑水稀释后才能使用。(全媒体记者 赵方圆、许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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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有关数据产权的讨论,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有关数据产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是在《意见》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的独特属性,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是“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第三,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从分类上看,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同时,各类数据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的核心内容。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的分离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数据“三权”的分工和定位是不同的。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相关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的快速发展,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此后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以数据合规为契机,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的底线原则,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适应数据市场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是必然的。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底线,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技术、载体等层面,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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